[摘要] 去年6月13日,我与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12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幢别墅,并装修后入住;6月28日去房产 签订正式合同,交税后去办理登记时被法院查封。后苏州市法院拍卖裁定给他人并办理产权证,但未交付房屋,导致“一房二主”。我的合法权益因法院执行而受损,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去年6月13日,我与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12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幢别墅,并装修后入住;6月28日去房产 签订正式合同,交税后去办理登记时被法院查封。后苏州市法院拍卖裁定给他人并办理产权证,但未交付房屋,导致“一房二主”。我的合法权益因法院执行而受损,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我买房时钱交清了,房屋应该转移给我。而法院查封在后,即我们交易完成,只是房产证转移登记未办理。执行中我也提了执行异议,但法院以“当事人合同不能对抗法院裁定”为由被驳回。
刘先生
【解答】
刘先生,您好。法院生效的判决必须执行,哪怕是错的。何况,由于您去办理登记时被查封,可见并没有过户,没有您说的“一房二主”的情况,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凭。
法院的说法没错,当事人的约定不能对抗法院裁定,否则不乱套了?谁都可以虚拟一个合同架空法院的裁判文书。所以,您只能找卖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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