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9月29日下发通知,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据新华社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9月29日下发通知,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29日晚间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29日起,海南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下 (含 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在此之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来源:中山日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