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今年6月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的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7~9月份,其他时段不予受理。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今年6月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的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7~9月份,其他时段不予受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工资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发文称,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结合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时间,从2015年6月份开始,中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的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7~9月份,其他月份办理年度调整申请的,该中心将不再受理。
该中心提醒称,请有关单位按规定时间做好年度调整工作,对于往年年度调整时间为10~12月份的单位,今年年度调整的时间可提前到7~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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