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山公积金新政,按月直付房租!】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政策,允许没有房产的中山市缴存职工申请将公积金按月直接支付租金,以进一步支持职工的住房保障。
正文:
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支持政策的通知》。根据新政策,只要在中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租房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且租赁房屋属于保障房、安居房、人才房等住房保障项目,并已在市公积金中心登记备案的,就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申请方式是在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存续期间,通过出租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的申请。一旦申请通过,市公积金中心每月会按约定时间将对应金额的公积金自动转账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请人每月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当月应付的租金。这一新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8日起生效。这一举措旨在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保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这将为中山市的缴存职工提供更多便利,帮助他们实现更好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