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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中山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细则出炉!

楼市小晨2021-04-21 07:52:20

刚刚!

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细则出炉!

先来看一下具体日程安排!

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镇街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本镇街人口分布、学生人数、学校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学校招生片区,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或结合电脑莅机摇号等方式招生。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旦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若有重大变化的,应履行征求意见、公示等重民生事项决策程序。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招生。

(三)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统一使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志愿填报、信息审核、录取、入学注册、补录等工作。各幼儿园、小学要在5月10日前核实好毕业班学籍信息。

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其他公办、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学校所在镇街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学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并填报了志愿的学生,统一于6月11-15日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内公示,6月22日全市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

市直属学校沿用2020年的办法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分两步进行,先摇出顺序号,第二按照顺序号结合填报的志愿依序录取(即填报同一个志愿的所有学生按摇出的顺序号从小到大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同时符合两个志愿录取条件的,则按志愿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做公证,邀请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监督,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四)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

各镇街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违规行为,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招生、虚假宣传等破坏教育生态行为。

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违规招生行为的镇街和学校,市教体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纳入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予以年检不合格、降星或取消星级学校称号处理,甚至责令停止招生。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一)镇街制定招生方案。各镇街要综合考虑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模、办学条件、入学需求等因素,科学核定每所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规模招生。原则上各校班额小学不少于45人、初中不少于50人,不得产生大班额。

各镇街招生方案要明确各学校(包括公办、民办)招生计划、各公办学校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安排规则、镇街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地址等相关内容,经镇街政府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体局备案。

(二)民办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各镇街教育部门要指导属地民办学校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政府购买学位计划、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各类招生计划数由民办学校与属地教育部门商定。

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由镇街安排入学,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可填报本校对口直升计划,符合镇街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新生可填报该镇街民办学校的属地镇街计划,符合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新生均可填报属地外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如实反映学校地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办学情况、收费标准、交通和住宿条件等,经镇街教育部门批准后,以镇街为单位报市教体局备案。各民办学校要根据获批的招生方案编制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各镇街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要求。

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编班。“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录取数据将与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凡未经系统录取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

学校要按规定为新生建立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通过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学生监护人自负,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统筹安排各类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按政策文件要求妥善解决公安英烈、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总部企业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和新冠肺炎防控医务人员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本市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镇街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两为主''要求统筹做好积分入学工作,积分入围的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镇街,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在市统筹下,相关镇区要妥善安排部属、省属高校中山校区的教职工子女入学。

四、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障

(一)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和引导。各镇街教育部门和各公办、民办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报名登记、志愿填报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等关键环节和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和学位安排规则等重点内容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二)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镇街要设立专门服务点,向没有条件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学生和家长提供设备和咨询服务;设立学生信息现场验核点,对政务数据中没有相关信息的学生,进行现场信息验核;设立专用的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

中山市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指引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所在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户籍所在镇街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

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招生对象为积分生。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街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信息登记后,可填报志愿,每生可填报2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公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街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

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4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效,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

2.镇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街招生方案执行,镇街教育部门要在7月9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街安排入学。

2.公办学校须于7月1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附件: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中山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指引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才可登记);

(三)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

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

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可填报2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

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

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各镇街要在6月4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志愿录取。

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对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5日9时至7月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

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以下为通知原文:

来源:中山市教育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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